兩家公司用同一WIFI傳投標文件算串通投標嗎?
該項目是某地水庫工程維修養護項目,采購方式為競爭性磋商,項目預算金額為821997.06元。
根據公開信息得知,某地財政局的串通投標預警模型突然報警:發現2023年9月20日,A公司和B有限公司參與該項目投標時,出現了同標段投標IP雷同的情況。
財政局立刻啟動監督檢查。
隨著調查深入,兩家公司的“隱秘關聯”和違法事實被一一查清: 原來,這兩家公司“本是同根生”!最初,A公司和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。后來B公司轉讓并變更了法定代表人,直到2025年5月才正式更名。
2023年9月20日項目開標當天,兩家公司居然在同一辦公樓的相鄰辦公室,連接了同一個WIFI上傳投標文件,直接導致投標IP完全一致。結合兩家公司的歷史關聯關系,這一行為被直接認定為串通投標。
后續調查中,通過《串通投標線索分析報告》、《詢問筆錄》、《公司變更通知書》等多份材料,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,坐實了兩家公司的違法事實。面對鐵證,兩家公司提交了《放棄權利申請書》,放棄了陳述、申辯、聽證的權利。
財政局審理后認定,兩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《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五條、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七條的規定,已構成串通投標。
不過也考慮到了兩個從輕處理情形:A公司積極配合調查、合同執行良好且無社會負面影響;B公司未中標、社會危害性較小,符合《行政處罰法》第三十二條“應當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”的規定。最終,對A、B公司各處以采購金額(821997.06元)千分之六,即4932元的罰款;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。
IP雷同不是小事,是違規實錘證據:政府采購投標中,IP地址、MAC地址、上傳設備等都是核心監管點,隨著AI工具的使用,多家公司共用網絡或設備上傳投標文件,極易被認定為串通投標,千萬別抱有“巧合不會被發現”的僥幸心理。
“歷史關聯”會被重點核查:即使公司已轉讓、更名,歷史股東、法定代表人的關聯關系仍會被追溯,有同源背景的公司參與同一項目投標,本身就是監管重點,更要注意操作合規。
從輕處罰有條件,配合調查很重要:案例中兩家公司能獲得千分之六的較低罰款,核心是符合從輕情節,提示企業遇到調查時,積極配合、主動說明情況能降低處罰力度。
串通投標后果嚴重,不止罰款這么簡單:除了罰款,還會被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,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,這對企業的業務拓展影響極大,甚至可能影響市場信譽。
來源:采云研修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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