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否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中必須有招標人代表?
發布時間:2026-01-14
來源: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
問:
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〈招標人主體責任履行指引〉的通知》(發改法規〔2025〕1358號)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四條中有關招標人代表的規定,是否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中必須有招標人代表?
答:
您好,現有法律法規并未強制要求招標人代表是否進入評標委員會。招標人可以自主決定是否委派招標人代表參加評標委員會評標,選派的招標人代表需滿足《招標人主體責任履行指引》相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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